申请劳动仲裁后,老板不接仲裁书,说是要和我协商。请问我该怎么做,协商的流程是什么,我要注意什么。
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对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回应,五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对于劳动者而言,在调解的过程当中,要注意坚持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分析
协商是高效快捷解决劳动争议的好办法,建议在协商结果对自己利益损失不大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协商的办法。协商的双方当事人是劳动者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是经授权调解的委托代理人,双方达成的协商协议如果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对双方都有拘束力的。如果劳动者对自行协商签订的协议书感到不放心,可以要求仲裁委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出具调解书,调解书一经签收就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