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删库获刑7年,他违法了哪些相关法律?

2018 年 6 月 4 日 14 时许,被告人韩冰在位于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福道大厦三层的链家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家公司)韩某在链家任职,利用其担任链家公司数据库管理员并掌握公司财务系统root权限的便利,登录公司财务系统服务器删除了财务数据及相关应用程序,致使公司财务系统无法登录。链家公司为恢复数据及重新构建财务系统***计花费人民币18万元。

案发后链家公司内部调查发现因有权限进入公司财务系统的只有技术保障部五个人,公司在内部进行了初步排查,收集了这五个人的笔记本电脑,其中四人主动上交了个人笔记本电脑及密码,但韩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密码,也对破坏的事情拒不承认,有重大嫌疑。

2018年7月31日,被告人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韩某2018年2月到公司负责财务系统维护,5月被调整至技术保障部,工作地点从朝阳区酒仙桥总部调整至海淀区上地福道大厦,韩某对组织调整有意见,觉得自己不受重视,调整之后消极怠工,经常迟到早退,也有旷工现象。?

同时警方经查看公司监控录像,韩某于2018年6月4日11点左右到福道大厦三层西侧自己的工作区域上班,当天18时左右离开公司。时间上正是符合数据被删时间。

但韩某始终不承认该行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韩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判决:韩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