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活禽宰杀的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凡进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店、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场所的白条禽,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标志,经营者对经营场地和器具要做到每日消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七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