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法律主观:

在看守所期间, 犯罪嫌疑人 自己因为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 律师 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二条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有权 委托律师 作为 辩护人 。 被告人具有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除前款规定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 一审 案件、 二审 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 法律援助条例 》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 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 公诉 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 自诉案件 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