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 工作第一年

1、停薪留职是95年《劳动法》颁布以前的做法,现在早已成为历史,没有任何一个单位还在办理,所以此举行不通。

2、干部身份,早在1993年劳动部就转发了《关于企业取消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统称企业职工。连社会保障部门的退休政策也不按身份核定了。所以你所说的干部身份已经毫无意义。

3、现在要走唯一的办法就是辞职,跟领导商量也没用,因为这样做单位要承担用工的法律风险,以及今后可能带来的劳动争议。

4、你不办理辞职还有个问题,今后你自己创业到好,如果还想从业而又没有之前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其他单位也不敢要你,要了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