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我们生活中很多的时候会因为一些纠纷而需要法律的帮助和解决我们的问题,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分享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1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工地例会等(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

  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都可以作为索赔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2

  一、工程索赔争议有哪些处理方式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建筑工程索赔过程诉讼要点之诉讼证据

  1、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工商管理局制作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这其中需要深入研究的当属通用条款。

  2、施工图纸

 应注意施工图纸是否依法审核通过,未经依法审批的施工图纸不得擅自使用,必须取得建设方的签章认可。同时注意施工图纸与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时间先后关系,如果施工图纸在后,则影响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效力。此时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还是按照图纸结算容易出现分歧。

  3、设计变更

 对每一项设计变更应保存好设计变更申请、通知单、变更图纸等证据,应该明确变更原因、责任,最好进一步明确变更前后工程造价差额,在上述基础上形成每项变更协议,明确责任承担。

  4、工程签证

 应注意审查签字人的权限、语言表达是否存在责任风险、是否具备证据要件等。

  5、会议纪要

 从公平的角度讲,会议纪要应该各方签章,签字人须有身份证明和授权。从内容上讲,应该注意责任承担,通过再定协议或已定协议的期限约定化解责任。会议纪要应该每页签章,注意留存。

  6、现场日志

 现场日志是对当时事实的记载,当然也不一定完全真实。因此,现场日志除非得到对方认可,否则应由其他证据印证方可作为有效证据。即使如此,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日志也可起到影响作用。其中,施工日志如对建设方有利,则一般会得到法院采信;

 监理日志如对建设方不利,一般也会得到法院认可。这其中监理日志的证明作用是较高的。日志的证明效力与日志制作人是否与诉讼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为判断基点。

  三、常见的工程索赔方式

 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施工合同是在投标后经双方充分协商、修改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双方已将投标前后承包方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确认,就应当做出“合同正式签字以前的各种来往文件均不再有效”的声明。

 如果没有这个声明,当来往函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双方容易发生争执而导致索赔。再如,双方签字的合同中表明业主已经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书中某处附有说明的条件,这些说明就可能被视为索赔的依据。

 2、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由于人为原因,招标文件中的图纸或工作量表难免会出现错误,但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

 实践中,这种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实际工作量与工程量清单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亦有权获得补偿。

 3、合同瑕疵引起的索赔。主要表现为合同文件表述不严谨甚至前后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施工索赔的依据3

  施工索赔程序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

 1. 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施工索赔的几个关键环节

  1. 提出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这一阶段,要注意二点:一是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二是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做好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要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注意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 提交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 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