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以随便搜身吗

警察是不可以随便搜身的,但是可以对有嫌疑的人员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如果觉得警察属于违法搜查,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的行政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110对警察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人民警察不得有哪些行为?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2、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3、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4、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5、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6、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7、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8、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9、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10、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11、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12、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综上所述,按相关法律规定,警察并不是可以随便搜身的。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不能随便搜身,但是对法律规定的情形有权搜身。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七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八条

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