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执行死刑要“秋后问斩”,这一行刑习惯兴起于什么时候?
其实“秋后问斩”这一刑罚最早是和汉代董仲舒有关。当时的董仲舒提倡“天人感应”,一年分为四季,春夏两个季节代表的万物复苏和生长如果此时杀人有位自然伦理,而秋冬两个季节则代表万物凋零和枯萎,此时杀人则是顺应天意。
古代帝王信封于天道所以总是会和自然天道联系到一起,这也就是董仲舒所提到的“天人合一”感应。自然分为春夏秋冬四季,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就像人们的生老病死一样,而自古帝王坚信天道的轮回,自然会遵从这这自然的法则。四季作为自然系统,人作为身体系统,这两个系统自然是相互统一。
春天、夏天作为万物复苏,以及朝气的季节,如果此时杀人是否是有为天意呢?而秋天、冬天则不同,万物凋零,寒冷萧瑟,这样的季节则更适合取人性命。如果皇帝不遵从自然之道,古人认为这是要遭到天谴的。比如说洪灾、旱灾都会和自然之道联系起来。他们认为这就是天子得罪了上天从而给他们带来的惩罚。而风调雨顺则是皇帝遵从了自然之道,上天给他们的赏赐。
虽然说在古代“秋后问斩”并没有严格的落实到相关的法案上,一直从汉代演变、改革至清王朝才有了相对的制度政策。但对于谋反或者大逆不道的罪行是等不到“秋后问斩”的。只有一些罪行不是很深但足以至死的罪名才会实行“秋后问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