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防空工作巡查领导值班,当天全面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学校的整体工作负责。

2.各班主任必须对本班的全部学生进行早、午、晚体温三检,卫生员作好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上报。对教室进行通风、消毒,并作好记录。体检内容包括检查:体温、观察相貌、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等情况,发现失职将追究责任。

3.检查情况上报到总务处,不得敷衍塞责,如果发现漏报、谎报、瞒报,将追究责任。

4.学校的巡检领导,要做好督察工作,如因工作失职、失误,将追究责任。

5、患病学生,病情未得到控制提前到校上课,造成传染病流行,追究班主任责任。

6、学校未按要求上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流行,追究报告人及学校领导责任。

7、学校及班级、各功能室因消毒不到位,追究消毒人员责任。

8、班主任教师一定要加强宣传作用,如果因为宣传不到位造成学生出现传染病情况,将追究班主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