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做出的决定会对业主有约束吗?

有的。但是,该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因此,对全体业主有法律约束力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需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第二,必须是依法定程序作出的决定;第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不违背社会道德,不损害国家、公***和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