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型抢劫杀人案凶犯李志军落网,后来怎样?
杀抢盗销残忍至极
李志军,男,出生在吉林市的一个普通乡镇。而就是这样一个看似平凡的人生却犯下了吉林自从建国来最大的杀人抢劫盗窃案。
在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这短短的两年多内,李志军与其同伙***21人在吉林、长春、九台等地***抢劫14起、盗窃36起,致使11条鲜活的生命就此离去,涉案金额更是高达600多万。
2000年4月,李志军和同乡崔海波在吉林东市场附近相遇,随后听到崔说自己有路子可以把车卖出去,便计划实施抢劫。而出租车司机就成了他们的首选目标。
于是在4月17日凌晨2点,在长春净月潭黎明村长青小学附近,李志军将一把30厘米的杀猪刀挥向出租车司机,从而将出租车抢走。
也许是第一次的成功令其更加猖狂,于是4月20日,李志军和崔某再次作案,先是李在长春市东大桥处乘车而崔则在苞米地中隐藏,然后李带着出租车来到崔所在地实施抢劫。
二人对司机进行捆绑,并在勒死之后藏尸后备箱并抛尸吉丰东线附近的江中。之后崔将车给了同伙王文志并由他到鸡西市进行脱手。
随着之前的成功,李志军等人的犯罪手法也发生了变化。紧接着在2000年5月3日,李志军和曲连峰购买麻醉药等物品。并在长春抢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将昏迷的司机扔进落马湖。
5月28日,二人再次利用麻醉药物实施抢劫并将司机沉尸江中。2000年5月至同年10月,该犯罪团伙利用麻醉致使9人死亡,抢到出租车11辆。
除了麻醉,李志军等人更是冒充公安,以此来实施抢劫。2001年12月19日,李志军等***4人身着购买的迷彩服等装备,在深圳实施抢劫,并将出租车司机勒死抛尸海滩。
犯罪团伙更是有着明确的分工,李志军等人抢劫来的车辆有王文志、敖占柱等***9人到鸡西、大庆或内蒙古等地销赃。其中以王、敖二人金额最高,远超人均销赃数目。
善恶终有报
2002年8月31日,李志军等人被捕,犯罪团伙开始瓦解。直至9月25日,21人全部归案。
2002年9月25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应的判决,该团伙所有人员均得到了该有的处罚。至此,这起特大的连续犯罪案件就此了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罪恶终究会留下证据,等待世人的宣判。法律可以判处的是道德的底线,而真正煎熬的,应当是内心的谴责。是每日面对自己良心的责问,是家人失望又痛苦的眼神。
每一份恶,也许都有它的苦痛在背后,但这并不是可以轻视生命的理由。有句话叫做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无视道德底线,终有一天,会满盘皆输,惶惶如过街老鼠。
外出需谨慎
我们无法预知危险会在什么时候降临,所以提高谨慎,是我们该对自己和家人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该团伙抢劫的主要目标就是出租车司机。这就给诸多出租车司机敲响了警钟。
在载人之前就要确定好对方的目的地,诸如一些荒无人烟的地方便需要谨慎对待了。在行驶途中,一旦发现情况不对,一定要冷静处理。能够报警自然是最好的,偷偷报警,如果不行,尽量到人多的地方寻求帮助。
当然,钱财与生命相比不值一提,一切行动都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无可奈何,可以舍弃钱财来保障自身的安全。
许多出租车抢劫案司机之所以被杀害,就是因为司机奋力反抗使得歹徒选择杀害受害人。当然,在获得安全之后,自然还是要及时联系警方,来追回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