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都有哪些制度?
汉朝制度,即大汉王朝(主要指西汉)的治国思想及指导理论。主要分为西汉初期、中期、晚期三个阶段。
1、西汉初期以“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治国。
西汉开国皇帝刘邦深受秦朝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重刑轻儒,看不起儒生。陆贾在他面前谈论《诗》、《书》,他张口就骂:“乃公居马上得之,安事《诗》、《书》!”陆贾回答得也很干脆:“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乎?”他又给刘邦讲了一通打天下与治天下不同、治天下必须以仁义道德为先的道理。刘邦似有所感悟,让陆贾把他想说的话全部写出来,刘邦赐其书名为《新语》。刘邦62岁那年,回到故乡沛县,置酒大宴父老。在返回京城的路上,他特地绕道去了曲阜,以隆重的太牢之礼祭祀孔子,开中国历史上皇帝祭孔之先河。此番不辞劳苦祭祀孔子的举动,看来是陆贾的《新语》对他发生了作用无疑。
刘邦死后,继位的汉惠帝面对社会经济残破的现实,为了巩固汉朝统治,决定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于是,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之学很受统治者欢迎,大行其道。惠帝二年,汉相萧何卒,习“黄老之学”的曹参代为汉相,“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此后,终高后、文、景之世,汉朝在政治上执行的都是黄老无为之治。 2、世宗孝武皇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到汉武帝刘彻君临天下时,社会经济已呈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统治者已有条件大有作为,于是黄老无为思想的历史使命也宣布结束,统治政策再次面临调整。同时由于长期执行黄老无为思想,也给社会造成若干弊端:纵容诸侯王骄横不法,听任豪强地主兼并不轨,忍受匈奴人不时入侵等等。这种时局迫使具有“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改弦更张,改变政策。
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接受董仲舒建议,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到了世宗孝武皇帝刘彻时,则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开始重用儒术,武帝时期兼用儒、法、道、阴阳、纵横等各家人才,汉朝从此开始了“霸王道杂之”的治国历史, “ 霸道”,即法家思想;“王道”,即是儒家思想。霸王道杂之,是将法家、儒家思想兼而并用,或“外儒内法”。武帝刘彻时期对儒家的采用,使得儒家思想得到重视,尤其是汉元帝以后(晚期阶段),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废弃,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中国二千多年的主流思想。
3、中宗汉宣帝继续武帝的治国政策,实施“霸王道杂之”的政治方针。 《汉书·元帝纪》载:宣帝的太子刘奭(汉元帝)“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汉书》这段记载,为我们了解汉代后期治国方针的演变提供了很好的材料。
编辑本段“汉家制度”的历史影响与现实意义
唐人封德彝认为,“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并没有给汉朝社会带来长治久安。《旧唐书?魏征传》:“帝尝叹曰:‘今大乱之后,其难治乎?’……封建彝对曰:‘三代之后,浇诡日滋。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皆欲治不能,非能治不欲。征书生,好虚论,徒乱国家,不可听。’”这种观点显然是妄下断言、不符合历史实际。考之汉史,从汉惠帝至景帝,德、刑基本适中;汉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至征和四年(前89年)间,德、刑失衡;征和四年,汉武帝颁布《轮台诏》,德、刑又趋适中;昭、宣两朝,德、刑也较为适中,从而出现了“昭宣中兴”的局面。由此观之,从汉武帝时开始确立的“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可以说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治国方式,而且始终为后世所称颂和遵循。自汉以后,中国古代各皇朝的统治者都不同程度地借鉴“汉家制度”的经验教训,以强化其统治。
如唐太宗谓群臣曰:“朕虽以武功定天下,终当以文德绥海内。文武之道,各随其时。”宋太宗谓宰相曰:“治国之道,在乎宽猛得中,宽则政令不成,猛则民无所措手足,有天下者,可不慎之哉!”明太祖则主张“为天下者,文武相资,庶无偏颇。”清世宗雍正也说过:“自古为政者,皆当宽严相济。所谓相济者,非方欲宽而杂之以严,方欲严而杂之以宽也。惟观乎其时,审乎其事,当宽则宽,当严则严而已。”以上诸帝所谓“文武之道”、“宽猛得中”、“文武相资”、“宽严相济”,讲的都是王霸之道。可见,“霸王道杂之”的“汉家制度”已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