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判刑几年保留军籍
法律分析
军人在部队判刑保留军籍,一般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应予开除军籍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判刑的反革命犯罪分子一律开除军籍;
(2)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犯罪分子一般应开除军籍;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一般不开除军籍;
(3)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确已丧失革命军人基本条件的,必要时也可开除军籍。以上需要开除军籍的人员,战士须经军级单位批准,营以下干部须经大军区或军兵种一级单位批准,团职以上干部须经中央军委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