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车牌号
故意毁坏他人车牌号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故意破坏车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会被处罚款,且扣12分。
故意损坏他人车牌的处罚:
1、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车牌的,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可以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