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非法拘禁怎么证明
法律主观:
一、非法拘禁罪需要证明以下情况: 1、行为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3、行为人有造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结果; 4、行为人采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二、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