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裁程序起诉期限
一、速裁程序起诉期限多久
1、速裁程序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十个工作日,若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