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如何才能作废?废止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已签订的合同的作废必须是存在着无效情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对于合同签订后如何作废,以及需要注意什么,我有以下回答:
签订的第二份书面合同与第一份内容都是针对同一件事情约定,那么第一份合同的废止有两种情况:
在第二份合同签订后,两份合同中约定不一致的地方,视为对第一份合同的修改,以第二份书面合同为准,前一份合同中的约定自然无效。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约定前一合同废止,在第二份合同中特别订立一项条款,明确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原合同即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