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孕妇法律怎么处理
动手打孕妇,无论其结果如何,都构成违法行为。具体处理如下:
1、一般情况下,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可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特殊情况下,如结伙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或者多次殴打、伤害他人,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应当先对殴打行为进行制止,然后报警处理。报警之后,派出所立案的24小时之内会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受害人去到法医鉴定机构做法医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处理。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提出自我主张和民事赔偿的诉求,在刑事诉讼的程序中也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
综上所述,动手打人就是违法行为,打孕妇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让动手打人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八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