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产生纠纷的缘由有争议吗

合同产生纠纷的缘由有争议。具体争议原因如下:

1、主观方面的原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争议的产生。

2、客观方面的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争议。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合同争议的原因。

合同到期违约的处理方法: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只要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义务;

3、要求对方付违约金,不管是否发生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

4、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5、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补偿有对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拒绝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到期违约的处理方法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只要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义务;要求对方付违约金,不管是否发生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