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是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力保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实现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