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后的家庭关系法律如何规定的

结婚以后的家庭关系法律规定如下: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依法享有姓名权、自由择业权、互有代理权、相互继承权等权利;

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依法应当承担互相忠贞、相互抚养义务、抚养子女义务等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