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规定是什么

法律主观:

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时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应当由男女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协商决定。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离婚抚养费付到18岁或者16岁。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