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土地流转的国家政策是:土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期间收益归承包方所有。

法律客观: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