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要拆迁的话,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现在,在城市化的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的情况很多,辛苦建造的房屋被别人强制拆除,每个人都会觉得郁闷、不公平。那么,强制拆除农村房屋该怎么办呢?首先,房屋拆迁分为合法拆迁和非法强制拆迁两种方式。当然,在实践中,被非法强制拆迁后,对被拆迁人不给予补偿的情况太多,会严重损害被拆迁农民的补偿利益。对此,我们首先要区分什么是合法的强制拆除,什么是非法拆除。
一、合法拆迁情形:
宅基地不是个人私有,擅自增建或者未经村委会同意的地方,而且司法机关出具强制拆除决定书的,属于合法强制拆除。除非宅基地认定错误,这种合法的强制拆除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这里要注意的是:要经过司法机关出示强制决定书。规定是;被征收人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程序为:
1、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者《限期拆除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责成拆除决定书》等行政决定。
2、相对方催告和被征收人的陈述申辩程序:
3、需要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并送达:
4、行政机关依据《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执行拆除被拆迁人、被征收人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而并不能进行维权救济,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二、违法强拆
除去上述的合法拆迁,自然就是非法强制拆除。非法强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比较常见,比如擅自拆除、误报、水和电力中断、开发商实施拆除的非法拆迁,法院不执行的强制拆除,以低于市场价格补偿拆迁、暴力、威胁等强制拆除等,被拆迁人的利益严重侵害。对此,在遭遇违法强拆的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受到侵害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拆迁权益保护要制定系统的权益保护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商议补偿,必要时借助媒体的力量。所以被拆迁人千万不要单一作战,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科学运用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