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户籍放宽地区
法律分析:法考放宽地区指的是司法考试分数要求相对宽松的地区,指的是是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如青海、西藏等地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的决定》 一、 第六条修改为:“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