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制度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人民调解制度,是中国***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根据地创建的依靠群众、解决民间纠纷、实行群众自治的一种组织制度。它最早发端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运动中,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就以法律的形式,正式规定在革命根据地的政府组织条例中。
抗日战争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得到普遍的发展,各地抗日民主政府发布了许多有关调解工作的组织条例或工作办法。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华北人民政府于1949年2月25日发布了《关于调解民间纠纷的决定》,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调解制度日趋统一和完善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