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建期限是以租赁合同期限为准吗
临建期限是以租赁合同期限为准吗
临建期限并不一定是以租赁合同期限为准。临建期限是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一般由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规定,而租赁合同期限则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在实践中,临建房屋的租赁期限一般比较短,通常在一年以内,而且租赁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但是,如果临建房屋的使用期限超过了租赁合同期限,那么租赁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临建房屋的使用期限结束。
综上所述,临建期限与租赁合同期限并不完全一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约定,应当以约定为准;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参照当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规定确定临建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也规定:“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