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什么时候实施
酝酿了14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和国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公布 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反垄断法的积极意义 。
反垄断法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最典型地体现了国家N-经济的干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以后,市场上的激烈竞争最终导致生产与资本的进一步集中,最后形成了垄断。
垄断组织滥用垄断力进行排除、限制竞争的非法活动,并大肆吞并和盘剥中小企业和广大民众,引发了深刻的阶级或阶层矛盾,并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
(二)以捍卫整体利益为本位。
法的各个部门在处理社会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方向,有不同的主旨和调整方式,对国家和非公***组织、个人的保护和制约也各有侧重,从而呈现出不同的法律调整模式。
(三)具有明显的经济政策性。
反垄断法的经济政策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反垄断法的制定和修改要充分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尤其是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其次,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活动通常也要反映一个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经济政策,从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以致于同样的法条在不同的国家以及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的执行情况可能有很大的差异。
反垄断法是什么意思:
垄断的原意是独占,即一个市场上只有一个经营者。反垄断法,顾名思义就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它是市场经济国家基本的法律制度。又称反托拉斯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