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出轨的定义
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中,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当夫妻一方出轨时,家庭这个列车就会倾覆。如果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只能依靠道德舆论谴责来给出轨者施以压力。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婚内出轨并不仅仅会引发社会道德谴责,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