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固始盗窃罪量刑标准

河南省盗窃数额达到2000元,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达到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达到4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8号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我省盗窃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盗窃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