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可以完善法律法规吗
我国的权力主体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法规包括狭义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完善法律法规,从狭义上说,是立法权的体现。有权力设立法律法规的部门包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设立,国务院法规由国务院设立,地方法规由省级人大和设区市人大设立。因此,狭义上说,对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不能由司法机关完成的。但广义的完善,包括了司法解释,这是由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完善行为。
我国的权力主体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法规包括狭义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完善法律法规,从狭义上说,是立法权的体现。有权力设立法律法规的部门包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设立,国务院法规由国务院设立,地方法规由省级人大和设区市人大设立。因此,狭义上说,对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不能由司法机关完成的。但广义的完善,包括了司法解释,这是由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对法律法规的完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