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广告费扣除标准:

1。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2。普通公司的广告费税前扣除是需要依据其公司的一年的销售额的,对于一年销售额的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作为广告费的税前扣除费用;

3。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公司如:医疗、护肤品,保养品等类型的公司,则是需要扣除其公司一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扣除,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公益性捐赠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综上所述,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15%的比例扣除,超出部分结转企业所得税第二年纳税,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化妆品生产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扣除药品生产企业和饮料生产(非酒精生产)企业,不得超过当年销售(经营)收入的30%年度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超过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