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挖井抽取地下水属于那个部门管?

近日,里水一街坊通过“里水公信”平台向帮办记者反映说,他家附近一个鱼塘的养殖户私自抽取地下水养鱼,他担心如此抽取地下水会导致地面下陷,希望有关部门前来制止。里水镇水利部门接报后到现场查看,发现求助人反映的取水装置已经拆除。该部门表示,如果街坊发现私自抽取地下水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热线反映,他们将会到场处理。

求助人所反映的私自抽取地下水养鱼的鱼塘位于里水鹤峰村高边村小组东向街附近,求助人的房屋就在鱼塘边。“从上个月就开始每天24小时抽地下水了,我怕这样抽下去会导致我家房子地基下陷。”求助人说。

接报后,记者联系了鹤峰村村委会,从村干部处确认该鱼塘承包者确实存在抽取地下水的情况,但由于村里没有执法权,也无从判断该抽取行为是否违法。记者又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了里水镇水利部门。

接到记者转报的情况后,里水镇水利部门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巡查,发现求助人反映的取水装置已经拆除,而附近的村民均表示近期没见过这个鱼塘抽取地下水了。“我们通过村民了解到,鱼塘主只是在换水时抽取地下水,相对来讲抽取的水量不会太大,但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如果现场有发现水泵的话,我们仍会要求鱼塘主拆除,并劝塘主不要抽取地下水。”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1、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在一般县区内,这个部门为水务局。

2、私自打井取水会处罚:违反《水法》,会被责令停止不法行为,依据情节严重罚款二万到十万元。

3、《中华人民***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如果街坊发现私自抽取地下水的情况,可以拨打12345热线反映,他们将会到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