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大一新生,现在在学国际公法,法理学和民法。对于这些大部头,有什么学习经验么?

我倒是觉得一楼的说法不是很正确。法理学是法的哲学而不是法律的入门,应该安排在大三,基本课程完结之后,学生对基本的法学理论有了基础之后再学效果更好,这也是西南政法和相关学校的课程安排。

然后,对于你说的不知道怎么学的问题,大一的学习就是入门,关键在于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并且在理解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知识架构。特别是现在你们正在学的民法总论,是之后三年民商法学习的基础,以后每一门课,包括合同法物权法等等,都是对你们现在了解的民法大框架的细化。法理学既然已经开了课,就要下功夫,这是重头戏。法理学的是法学的统领。国际公法是著名的难学的三国法之一。基本方法也是建立知识结构然后具体补充。

最后,推荐你参考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西南政法大学卓泽渊教授著的《法学导论》。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