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为什么要有辩护?

您好:

辩护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所以,“刑事诉讼中存在辩护制度,其根本目的其实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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