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于2004下半年制定的五部法律

1.中华人民***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04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公布 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颁布日期:20040625 实施日期:20041101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2.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修订)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颁布日期:20040828 实施日期:20041201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3.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4.中华人民***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

第 十九 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公路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8月28日

5.中华人民***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三条在选举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时施行。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