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初三法律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宪法的内容比普通法律要广泛、全面、重大。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或立法基础。

2)普通法律与宪法不相抵触的原则。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包括乡规民约)

3)一切宪法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最根本的活动准则。

3、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1)提议修改的主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的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

2)修改宪法主体——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须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宪法的修正案。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二是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最明确的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三是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的,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上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