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家属优惠政策

献血家属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献血1000毫升以上时,本人可无限量用血。父母、子女和配偶可以报销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费用。而不是直系亲属可以免费用血;

2、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而其服务对象只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

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本人献血后,5年之内可免费使用3倍于献血量的血液,5年之后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并优先用血;而本省无偿献血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至5年内,可免费使用等量血液,5年之后则不再享受免费用血的政策。

无偿献血者及亲属用血报销血费所需证件有无偿献血证、献血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医疗单位诊断书、用血发票及其复印件、医疗单位出示的公民临床用血审核表、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献血法》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第九条 血站对献血者必须免费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血站应当向其说明情况,不得采集血液。献血者的身体健康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