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酒后死亡法律责任
?***同饮酒者死亡,法律是怎样规定责任的?
俗话说“小饮酌情,豪饮伤身。”我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亲朋好友相聚或者单位聚餐时难免会小酌几杯,以联络情感和增进感情,这是合理的社交行为,更是人之常情。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并未规定禁止饮酒,也未规定饮酒是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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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年来因过量饮酒引发的悲剧如酒友酒精中毒死亡,酒后坠亡等情况越来越多,因***同饮酒产生的纠纷也逐渐进入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畴。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醉酒之人发生伤残或死亡结果后,同饮人有何义务或者是否应承担责任也存在不同的司法观点?
好友相聚,小酌几杯实属人之常情,但只有文明、适量饮酒才能尽酒之功用,让饮者裨益身心,使社会和谐、文明、进步。***同饮酒是朋友、家人或者进行社交行为的一种典型情谊行为,法律不会予以介入或者有强制性的规定,多是由社会道德风俗加以调整或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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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特定的情况下,情谊行为可能会转变成侵权行为。举个例子,比如我们都曾有过的“搭便车”,搭便车的行为就是社会道德范畴,并不受法律的调整,但如果因“搭便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提供搭便车的司机也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回到***同饮酒的问题上,***同饮酒本是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在***同饮酒人之间不必然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同饮酒的行为并未使他人发生特定的危险时,即不存在合理预见危险发生的可能,其他***同饮酒人不会产生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司法实践中往往会基于人道主义、公平的原则考量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判令其他同饮者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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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