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药品处罚标准
法律分析:销售过期药品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构成犯罪,要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