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意外维修的责任描述

在本服务期限内,凡座落或存放在本服务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用户依照本服务约定负责赔偿: (一) 火灾、爆炸、水管爆裂; (二) 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三) 飞行物体及其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建筑物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 意外跌落、碰撞、进液; (五) 在配有断电保护装置及稳压设备或不间断电源(UPS)的情况下,由于供电单位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突然断电、电器短路、其他电气原因; (六) 外来并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夺或抢劫行为。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为抢救受服务的电脑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电脑的损失,服务方负责赔偿。 发生意外事故后,用户为防止或减少电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服务方也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