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发的钱被同事冒领,同事不承认,怎么要求赔偿
1、我觉得应当列单位和李某为***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单位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将钱发放给冒领的人,本身存在重大过错;李某冒名领取他人钱款,民事上构成不当得利,刑事上有可能构成犯罪(但这个金额公安不一定原意立案侦查)。单位和李某均侵犯你母亲的权益,列为***同被告较稳妥。
2、要求赔偿数额两笔加起来并算上这些年的利息,同时为追讨这比钱而花费的交通、住宿、伙食、律师、误工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精神损害支持的可能性很小。
3、民事赔偿是肯定成立的,至于刑事诉讼严格来说也可以成立,但是现在这样的社会2、3万块也不算什么,按照民事案件让被告多赔偿点算了。
4、模仿签名当然要提,这是证据;可以要求法院进行鉴定。证据当然是越详细越多越好,单位那里的李某签字的那个最好能拿到原件,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以防单位做手脚。
5、不需要你给他们划分责任,你就直接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就好了,剩下的让法院或让他们自己解决,连带责任对你保障更大。
就你说明的情况看,你提供的证据充分的话,肯定可以得到支持。提醒注意一下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否则就没有胜诉权了。所以尽快起诉到法院吧。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