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是干什么的
法律解析:
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积极意义是: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侦查活动中,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 证据 、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而通过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方法取证,或进行 非法拘禁 等,都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上述违法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 逮捕 犯罪嫌疑人 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 证据 ,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 逮捕条件 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 证人 等 诉讼 参与人,听取辩护 律师 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