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重庆市的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缴费基数下线为3282元。个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线为3282元。

法律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程序的通知》一、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二)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核定的缴费基数计算到元。

(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暂按上年度执行的缴费基数计缴。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后,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重新核定缴费数额,并对核定后形成的差额办理结算。

(四)职工因调动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需要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以前,各项社会保险费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不高于上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缴费基数,结清费用。

(五)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本人根据其上年的收入情况,在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定缴费基数;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资总额(即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其中,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工资确定。

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一、关于2020年度三险缴费基数

(一)我市2020年度养老保险等三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不含补缴历年社会保险费)工作中使用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819元/年(5819元/月)。

(二)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按2019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为3282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20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5元,下限为34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