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保障公民的什么权利

您好,民法总则保护公民的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1、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2、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3、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4、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5、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6、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9、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0、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11、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12、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13、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14、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15、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16、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利和利益。

17、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8、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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