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猛拍大腿的法律常识pdf

1. *** 残疾妇女的法律知识

有关 *** 罪的法律知识一、 *** 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 *** 妇女、奸淫 *** 情节恶劣的;(二) *** 妇女、奸淫 *** 多人的;(三)在公***场所当众 *** 妇女的;(四)二人以上 *** 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 *** 犯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 *** 对象、 *** 人数、 *** 次数、 *** 场所、 *** 方式及手段、 *** 致人伤亡的后果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 *** 对象、 *** 人数、 *** 次数、 *** 场所、 *** 方式及手段、 *** 致人伤亡的后果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础准刑及相应的刑罚增加量。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犯罪情节一般, *** 妇女1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 *** 妇女2人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对同一妇女 *** ,每增加1次,基准刑增加一年。每增加一个轻伤,基准刑增加一年。

持械 *** 的,基准刑增加六个月。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1) *** 妇女三人,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人,基准刑增加一年。

(2) *** 妇女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 妇女增加一人或 *** 妇女增加一次,基准刑增加二年;(3)致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四年;(4)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五年。具有以上情形,并且 *** 妇女情节特别恶劣的,处无期徒刑、死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1) *** 年老、智障、残疾、怀孕等弱势女性的;(2) *** 下处于例假期间妇女的;(3)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 的。4、奸淫 *** 是 *** 罚的从重情节,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其中只有生殖器接触而没有插入的,增加基准刑的10%),被害人不满14周岁的,年龄每减少两岁,再增加基准刑的10%-20%。

2.有关法律常识的书籍

1.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制度是如何形成的》、《阅读秩序》、《送法下乡》] [点介] 本书最大的价值当在法学“启蒙”。

它会告诉你我们在观察法律现象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视野和方法,应该如何培养我们的学习和研究进路,以及,如何揭示常识、挑战既有的知识和观念。对于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说,读完此书,会感觉法律原来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枯燥。

后面的《送法下乡》一书可以说是第一本书的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和具体运用,更加充实和饱满,虽然我还是觉得其《本土资源》一书最为重要。 2.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点介] 透视中国社会实际运行的游戏规则。

为什么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在的规则?作者从历史中的故事投射到当今的现实。我们可以从中反思:法律在生活中真正起作用的条件上什么?法律的道德善恶与实际的利害格局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是在自我欺骗的冰山上生存,还是在苦涩的反省中奋起?3.冯象 《政法笔记》4.杨立新《杨立新品百案》5.林来梵《宪法学讲义》: 此老师原是浙大的,现在在清华,这本书是他的课堂讲录,保留了很多口语的成分,风趣幽默,深入浅出,而且并没有单单贩卖自己的学术观点,而是综合了许多别家的看法,比较全面。

6.韩大元《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 *** 》 :考索了很多宪法早期的线索,非常值得一读,对理解我国宪法早期框架是个不错的选择。7.高铭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此公一生极为牛逼,学术水平一般,但绝对是刑法学领域国内的“大佬”。

从第一稿到第五十多稿,他几乎参加了刑法制订的全部过程,而且从第二十三稿开始,他就是刑法修订办公室的负责人.8.陈瑞华《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 : 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对话录使得本书极为好读,一位是一线律师,一位是刑法学学者,使得本书兼具了实用性和学理性,对很多具体问题给出了非常符合中国实情的回答,比教科书的照本宣科好上很多。9.陈兴良《口授刑法学》:也是上课讲录,口语体比较活泼,但主要是他一家之言,刑法构成要素就完全按照自己的思路讲得,对其他学说的关照有限。

3.常用的法律小知识有什么

法律小常识是家庭所有的常备药,虽不能医治疑难杂症,但也能防治小病,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法律知识也一样,及时化解小矛盾,防患于未然,并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10条: 1。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3。宪法是用来约束 *** 的,即约束 *** 不能践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公民要遵守宪法一说。

4。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5。

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6。

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7。

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8。

出于好意,让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顺风车,一旦在路上出了什么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让你赔偿的! 9。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

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10。

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