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行使权利

公民行使权利的方式如下:

1、首先要尊重他人权利,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权利;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以保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为前提;

3、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公民权利;

4、必须要以合法方式行使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是为公民所拥有,为《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公民权利分为以下四类:

1、法律权利;

2、政治权利;

3、社会权利;

4、参与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