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出58只海鸭获利500元,为何会被当地执法局罚款40万?

因为该商家宣称该鸭子为国宴用鸭。

1月14日,海南省万宁市农民陈进山收到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销售家养鸭子系列产品上标注?国宴用鸭?等字样的?使用广告违禁词?行为,他被罚款40万元。

在收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陈进山和他的女婿常和决定上诉。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个处罚实在是太重了。常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直到收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他们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而且对于违法事实他们是承认的,但是这个40万的罚款真的太多了。常和还表示,售卖这些海鸭只获利了500元,相比来说,这个40万的罚款真太多了。而且也负担不起。

使用违规广告词确实是商家的不对,但是对一个农户家庭来说,这个处罚太重了。陈进山因为鸭子滞销才在网上销售,总***卖鸭子的收入也不过八千多元,其中违法广告所获得的收益也不过五百块!而如今却因此被处以肆拾万的罚款。对于一个一年净收入不过2万元的农村家庭来说,这个罚款就是把他们卖了都凑不出来。而且国家处以罚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表示惩戒,而绝不是想造成如今的场面。并且,陈进山一家也是因为文化程度不够,并不知道广告法的这个规定,而且虚假广告所获得的收入也很少。所以,当地政府酌情减少罚款的金额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如今国家的助农政策虽然教会了农户们在网上销售农产品,但是没有教会农户们相关的一些法律常识。对于一些文化水平不够的农户来说,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常识,常常会在无意识间违反法律。这种情况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加强对农户的法律普及就非常有必要了。

希望当地政府对于陈金山的处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早日得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