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一般怎么理赔
商业保险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
1.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还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好理赔材料,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一般需要准备被保人身份证、银行卡、门诊病历本、门诊发票、疾病诊断书、住院费用总发票、住院费用总清单、医保结算单、出院记录;如果是意外事故则通常还需准备意外事故证明;如果是重疾理赔,则一般需准备病理诊断书,或者医院诊断报告等;如果是身故理赔,则一般需准备死亡三证,也就是火化证、公安机关户口销户证明和医院开的医学死亡证明,但是不少保险公司简化理赔程序,可能只需要其中两项;
3.被保险人出院后,将报销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即可;如果是身故或残疾理赔,那么准备好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即可;
4.保险公司审核资料通过,则会将理赔金打入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一、经济补偿功能是保险的立业之基,最能体现保险业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为两个方面:
1.财产保险的补偿:保险是在特定灾害事故发生时,在保险的有效期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及保险金额内,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通过补偿使得已经存在的社会财富因灾害事故所致的实际损失在价值上得到补偿,在使用价值上得以恢复,从而使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这种补偿既包括对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也包括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经济补偿,还包括对商业信用中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
2.人身保险的给付:人身保险的保险数额是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与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后确定的。
二、损失补偿
损失补偿原则是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导致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根据保险责任的范围对受益人进行补偿。其含义为保险人对约定的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进行补偿,受益人不能因保险金的给付获得额外利益。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遵循该原则,但是由于人的生命和身体价值难以估计,所以人身保险并不适用该原则,但亦有学者认为健康险的医疗费用亦应遵循,否则有不当得利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