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油气政策发展历史
美国联邦政府的石油政策主要体现在制定能源战略、确立竞争规则和维持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三个方面,为石油产业提供了经济、技术和制度框架,从而使私营企业能够有效地满足国家目前和将来对石油资源、能源安全、市场公平竞争,以及保持清洁和安全的环境的需要[40]。此外,联邦政府还根据不同的税收政策对石油工业经营中的经济利益进行调节。
20世纪20年代末期,随着石油供应量越来越多地超过需求量,产生了大量的石油过剩;接着又遇上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经济衰退,石油市场遭到了空前的灾难。几个月之内,原油价格从每桶1美圆跌到10美分以下,美国石油工业的发展逐渐陷于困境。美国政府为了摆脱困境,对石油生产作了规定性的限制。在东得克萨斯油田发现前,俄克拉何马州就已经实行了配产的做法,得克萨斯州在1931年也效法这种做法。所谓配产实际上就是要求每个石油生产公司压低产量,以达到供求平衡[41]。
最初,石油公司反对这种配产的实施,但由于当时原油价格一再下跌,石油公司均蒙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到1934年,大多数的州和石油公司都采纳了这种政策,油价逐步稳定,同时也使政府对石油工业的控制和管理得到了参与和加强。国会还通过了石油法案,各州也相应制定了产量变化的允许范围,禁止任何超额生产的原油运出美国。其后,当进口原油开始对美国石油工业形成威胁,危及美国石油限产政策的实施时,美国政府又宣布了进口管制[42]。
由于跨国公司一直控制着石油的定价权和原油生产控制权,因此当1973年“阿以战争”爆发时,跨国石油公司与石油输出国组织之间的问题日趋政治化。阿拉伯产油国对美国实行了石油禁运,同时石油输出国组织利用这个机会,将油价从每桶2~3美圆提高到1974年初的13美圆,矿区使用费从产量的1/8提高到1/6,所得税提高到65%。石油输出国采取的行动给美国等市场经济国家带来了能源危机,1973~1974年,美国特别严峻地感受到了石油输出国组织石油禁运的影响。因为当时美国所需石油的35%来自进口,美国政府对国内石油生产实行了价格管制,实行了“老油”(1971年1月1日以前开发的油田所产原油)低价和“新油”(1971年1月1日起开发的油田所产原油)高价政策,但仍无法避免由于油价的突然上涨而引起的世界范围的经济衰退,结束了战后长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经济的下降趋势直到1975年才逐步扭转过来[43~46]。
由于石油危机给美国带来的严重威胁,鉴于石油在美国能源中占据的重要地位,联邦政府推行了一系列关于石油的计划和激励政策[40,47~50]:
(1)重视石油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在合理价格下,确保国内石油的安全供应。积极推进企业、大学和地方政府的合作研究,美国石油界每年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改进投入都达到数亿美圆,这些资金几乎全部来自公司自身,而不是联邦政府。
(2)建立战略石油储备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197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能源政策与节能法》,授权能源部建设和管理战略石油储备系统,并明确了战略石油储备的目标、管理和运作机制。美国石油储备体系分为政府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政府战略石油储备的目的是防止石油禁运和石油供应中断,平时不轻易动用,当商业石油供应一旦发生中断,在美国总统下令的15天之内,应急储备油才能被迅速运至石油提炼厂。美国战略石油储备的运行机制可以概括为:①政府所有和决策;②市场化运作。从建设储库、采购石油到日常运行管理费用均由联邦财政支付。联邦财政设有专门的石油储备基金预算和账户,基金的数量由国会批准。
为了避免对市场价格的冲击,战略石油的采购和投放基本上采取市场招标机制。通常选择价格低迷时采购,既要避免引起市场价格波动,又要防止造成石油储备资金损失。战略石油储备的投放也采取招标机制,政府向石油公司招标,再由石油公司按市场价格销售,回收资金交财政部的石油储备基金专门账户,用来补充石油储备;企业商业储备远远超过政府储备。2004年,全美的石油储备相当于150天进口量,其中政府储备为53天进口量,仅占1/3,其余是企业储备。美国的企业石油储备完全是市场行为,既没有法律规定企业储备石油的义务,政府也不干预企业的储备和投放活动,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实力自主决定石油储备量和投放时机。
(3)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等活动,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能源目标。通过政策实践,近年来联邦和州的税收政策被认为能够较为有效地激励私人部门实现能源政策目标,如研究开发和投资税减免,减收矿区使用费等。但总的来看,由于各州之间油气运营和经济情况差别很大,多数税收鼓励政策是由州政府实施。
(4)政府机构分工合作,通过补贴、技术援助和融资手段支持国内能源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获取和利用国际资源。能源部、贸易开发署和美国进出口银行是支持能源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三大主要机构。能源部矿物能源办公室下的矿物能源国际计划和石油天然气进出口办公室承担支持美国油气产业界开发新的商业机会和技术的职责;美国贸易开发署通过资助可行性研究、专业培训、商业研讨会和其他技术援助,帮助国内油气公司在发展中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参与能源项目的竞争。作为政府机构的补充,美国进出口银行对美国公司的海外销售活动提供融资支持;进出口银行也提供信用担保,以保护美国出口商免受因国外政治或商业原因导致的拒付风险。
美国自1979年6月1日起放宽价格管制,针对石油生产经营者在高油价时期所获得的超额利润,于1980年2月2日起对国内生产的原油征收“意外利润税”(即暴利税);1981年,美国政府终止了对原油的价格管制。到1984年,与在价格管制时的原油进口高峰相比,进口量下降了约50%。美国原油进口量的下降和全球新的原油供应国的出现,导致世界原油价格开始下降。在1985年11月至1986年2月之间,世界原油价格从每桶32美圆跌到每桶10美圆。
1990年的海湾战争时期,前总统布什提出了新能源战略,以缓解油价上升对经济的冲击。虽然近些年来美国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的转变,高技术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但美国仍视能源为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因素。1999年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主张提高能源效用、寻找替代能源、确保国外石油来源,更强调保持重要产油区的稳定和安全,以确保拥有得到资源的机会。
2001年,美国的《国家能源政策》报告指出了解决“能源危机”的战略措施,其中对开发油气资源的国内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51~53]:
(1)加强国内油气资源开发力度,增加国内产量。根据美国目前石油与天然气资源的开发现状,阿拉斯加石油蕴藏区成为布什政府增加国内油气供应的首要地区,除北坡油田外,阿拉斯加还有三个可供开采石油和天然气的地区,即阿拉斯加国家石油储备区、北极边远大陆架和北极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联邦政府把开发北极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区作为增加美国国内油气产量的重点。除阿拉斯加外,还要加强对美国西部油气资源的开发。联邦政府在大陆48个州拥有31%的土地(多位于美国西部)和全部大陆架。目前,这些地区提供的能源占全国能源总产量的30%。这些地区有待开发的地下原油储量约5.6亿吨,天然气储量4.68万亿立方米。但这些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勘探开发成本高,必须采取现代化高科技手段,才能开采出来。另一方面,还要加快对石油、天然气开发过程中新技术的运用,提高老油气田的开采效率,降低开采成本,尽力提高老油气田的产出水平。
(2)改善石油与天然气输送设施,修建新的输送管道。美国的油气输送管道总长度超过320万千米,是美国油气产品的主要输送工具,担负着美国国内油气产品66%的输送任务。但由于使用时间较长,这些管道已出现了严重的老化现象,大大降低了输送效率,既加大了能源短缺程度,又增加了污染环境的可能性。因此,联邦政府要求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运输部必须进一步加大对管道设计、修建、维修以及紧急事故处理的监控力度。对跨阿拉斯加输送管道,联邦政府尤为重视,因为这条管道自从开通以来一直担负着美国国内石油产品近20%的输送量,而且输送效率极高,在其整个营运历史上损耗只占其输送总量的0.00014%。
(3)修缮、扩大炼油设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炼油设施效率不断降低,而且对环境污染的程度越来越严重,这既制约了炼油业满足美国经济对相关石油产品需求的能力,又遭到环保人士愈发激烈的反对。因此,联邦政府决定在改善原有设施的基础上,鼓励新的炼油设施的修建,争取同时满足经济与环保双方面的需要。
(4)增加国家战略石油储备。战略石油储备是美国联邦政府在石油供应出现紧急情况时对石油市场进行干预的主要工具。政府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完全没有跟上石油进口的步伐,1992年储备量能维持83天的进口量,而2001年只保持54天的水平。因此,政府决定增加战略石油储备量,其意义不但在于维护美国石油安全,更在于石油还是国防燃料储备。